非居住者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扣繳憑單開放網路申報!

2018-12-25
    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,為提升各類所得憑單申報之便利性,自107年8月10日起,扣繳義務人給付「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」之「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」所得,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清扣繳稅款者,已開放使用網路申報扣繳憑單。 為避免跨國投資者造成雙重課稅之租稅負擔,並維持租稅課徵之公平性,我國已與32個國家簽訂全面性租稅協定,扣繳單位給付股利、利息、權利金所得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之案件亦隨之增加。

      該分局說明,以往扣繳義務人申報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,僅能採用人工或媒體申報方式,須自行或委託他人至國稅局送件,耗時費力,為簡政便民,自107年8月10日起開放此類案件得使用網路申報,只要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(http://www.ntbca.gov.tw)下載各類所得憑單(含信託)資料電子申報系統,安裝後即可以扣繳單位之工商憑證IC卡或上網申請之網路報稅密碼,採用網路方式完成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之扣繳憑單申報。

      該分局特別提醒,網路申報扣繳憑單上傳成功後,應列印「非居住者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網路申報憑單附件回報聯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所轄稽徵機關,俾憑稽徵機關審核。

      扣繳義務人如有任何憑單申報之問題, 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諮詢,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