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務新聞-所得稅申報期結束後,有短漏報或申報錯誤應儘速補報或更正

2017-06-13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106年6月1日止,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期間結束後,如發現有漏報所得或申報錯誤情形時,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。
    該局進一步說明,納稅義務人如採網路申報,於申報期間截止後,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時,應改以人工申報方式重新填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,並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「網路補報(更正)案件」字樣及原網路上傳申報的檔案編號,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,若計算結果有應補繳稅額者,應主動補繳稅款,檢附繳款書證明聯併同申報。
 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免費電話0800-000321詢問,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
新聞稿聯絡人:稅務資訊科林秉毅
電        話:(04)23051111分機5208

更新日期:106/06/08

發佈單位:財政部中區國稅局